用鱼叉捕鱼有两种方式。
- 用简单的鱼叉捕鱼,非机械性的,只用手的力量,而且
- 用带有发射装置的鱼叉捕鱼,即所谓的鱼叉枪。
- 这两种捕鱼方式都是根据第373/85号总统令的规定,要使用这些方式,你必须获得业余捕鱼的个人许可证。
就第一种方法与简单的长矛而言,你应该知道,第373/85号总统令第1条第3款和第2条E款是有效的,它们规定没有其他限制,但是,如果你使用一盏灯(无照明器的散射光),它的功率可以达到500烛光,而且不能超过。
就第二种方法而言,用机械矛,你需要知道373/85号总统令的第1条是有效的,它规定如下。
- 禁止业余水底捕鱼。
a) 在每年的5月期间
b) 日落之后到日出之前
c) 未满16岁的人
d) 距离200米范围内的。- i) 通常人们游泳的地方。
- ii)港口工程或航海标志或船只或其他捕鱼工具,以及有明显标志的渔网。
- iii) 抛锚的船只。
严禁业余水下捕鱼者的行为。
a) 从其他渔民的渔具上扯下渔获物。
b) 当他们离开水面或在陆地上时,继续装备他们的 "鱼叉枪"。
c) 使用任何一种从船上提供空气的潜水装备或任何一种提供空气的自主潜水装备。另外,禁止在船上保留呼吸器。
d) 使用自身动力来自于爆炸物或其他化学混合物的火花的矛。
e) 使用网。
f) 捕获重量小于150克的鱼类。
g) 使用水下灯光。
业余渔民在潜水时,必须挂上黄色的漂流浮标,浮标上有红色的对角线旗和符号'Y'(希腊语中水下捕鱼的首字母),在300米以外就可以看到。如果有船只伴随着水下渔民,则必须有这面旗帜。水下捕鱼者必须在距离标志或船只50米的半径范围内活动。
最后,根据第373/85号总统令第2条第2款的规定,业余渔民最多可以捕获5公斤的鱼,无论他们使用什么方法捕鱼,都不能超过5公斤(除非他们使用渔网,这时的捕获量可以达到10公斤)。如果一条鱼的重量超过5公斤,则允许捕捞。此外,禁止捕获超过一条石斑鱼属的鱼。